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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TNT要求运单上注明海关编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6/30  阅读次数:5771  字体大小: 【】 【】【

尊敬的客户:

从7月1日开始,所有经TNT出口的包裹货物(不包括文件)均要提供相对应的海关编码,请务必在TNT 运单第9栏 (special delivery instruction)处填写,最多五项,即每票货最多五个HS CODE,主要的即可。

海关编码查询网站: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9/

附:

海关总署2010年第33号公告

为规范进出口贸易秩序,加强对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样系指进出口专供订货参考的货物样品;进出口广告品系指进出口用以宣传有关商品内容的广告宣传品。

二、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

三、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属于国家禁止进出口或者进出口实行许可证件管理的商品,应按照国家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四、进出口无商业价值的货样和广告品准予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其他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一律照章征税。

五、本公告自2010年7月1日起实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86〕署货字第496号)、《关于修改〈海关对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办法〉第七条的通知》(署监一〔1990〕698号)同时废止。

请各公司知悉并相互转告,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公司的支持!  


深圳市安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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