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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香港联邦渠道部分国家寄运电池货件规则更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9/2  阅读次数:1142  字体大小: 【】 【】【
  尊敬的客户:  
    您们好,接香港联邦(FeDex)通知,凡发往:澳大利亚(AU)、文莱(BN)、柬埔寨(KH)、老挝(LA)、斯里兰卡(LK)、马尔代夫(MV)、东帝汶(TL)、孟加拉国(BD)、新西兰(NZ)、印度尼西亚(ID-BTH)国家的电池货件,出货前必须提供以下4份电池文件:  
1、通过商业途径寄运锂电池货件,发件人需提供电池申报信。
2、合格有效的MSDS报告
3、UN8.3报告
4、1.2M  跌落测试报告

    请各客户知悉,并相互转告。如有造成不便,敬请原谅!  

深圳市安必达运通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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