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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DHL大/重货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0  阅读次数:1758  字体大小: 【】 【】【

尊敬的客户:

        接香港DHL通知,从2011年12月15日起,DHL货物超大/重货之界定及订舱申请有以下更新:

          凡寄往非美国和非亚太区目的地的货件,如超过以下重量/尺寸,将会被视为超重/大件,需填写DHL特制的超重/大件表格“Extreme  Heavy  Weight  E-Mail  Prealert  for  R.O.W.  Destination”(可咨询我司客服)作订舱申请。
1)实重:1000公斤或者以上
2)体积:任何超过300CM(长度)*120CM(宽度)*160CM(高度)
3)同日发出多票为同一收/发货人,而其总计费重量超出1000公斤
4)同日发出多票为同一发货人,同一目的地代码,而其总计费重量超出1000公斤
至于目的地为美国或亚太区的超重货件,则维持目前2000公斤的做法,照常填妥表格              “Extreme  Heavy  Weight  E-Mail  Prealert  for  AP-US  Destination”做好预先订舱申请。

请各公司知悉并相互转告,因此而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各公司的支持!  


深圳市安必达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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